关于开展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8-30 点击数:

各分会

为鼓励表彰先进,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,校工会决定开展优秀工会工作者、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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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及名额

1.优秀工会工作者十三名,各分工会可推荐一人,最终由工会确定获表彰人员。

2.认真落实《工会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,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

3.热爱工会工作,积极落实工会各项工作任务,按时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学习活动;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活动,工作成绩突出

4.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能够正确处理好工会工作与党政工作关系,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

5.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教职工生活,真诚为教职工办事,有较高的群众威信。

(二)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及名额

1.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,各分工会、各文体协会按附件1《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推荐,最终由工会确定获表彰人员。

2.热爱工会工作,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热心为教职工服务

3.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

4.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完成工作任务,并取得较好成绩

5.按时缴纳会费

6.会员会籍在一年以上的正式会员;

7.参与各类文体协会活动,表现积极,对协会工作作出一定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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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时间安排:

请各分工会、2021年度正常开展活动的文体协会于 9月 17日前,将本单位评选推荐的优秀工会工作者、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候选人名单及《登记表》报至校工会。

三、组织动员

各分工会、文体协会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,严格评选标准,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。

四、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

附:1.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

2. 蚌埠医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

3.蚌埠医学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国教育工会蚌埠医学院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8月30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:

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

序号

部    门

人数

1

机关一工会

4

2

机关二工会

4

3

基础医学院工会

4

4

公共基础学院工会

4

5

后勤工会

1

6

检验医学院工会

3

7

临床医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

2-4

8

继续教育学院、离退休处工会

1-2

9

护理学院、口腔医学院、全科医学系工会

3-6

10

药学院、公共卫生学院工会

2-4

11

卫生管理学院、医学影像学院工会

2-4

12

生命科学院、精神卫生学院工会

2-4

13

体育艺术部工会

2

14

本年度正常开展活动且常年参与人数大于30人的按4人申报,其他按2人申报

各协会2人或

4人

 

 

附件2:   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

姓    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政治面目


所在分会


分会职务


党政职务


 

 

 


分 会 意 见

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

校 工 会 意 见

 

 

 

 

签字:

年   月   日

 

 

 

 

盖   章

年    月   日

 

 

 

 

盖   章

年   月   日

注:1、本表一律使用A4纸打印,一式两份。2、主要事迹的内容要占表格内八分满。

附件3: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

姓    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政治面貌


所在分会


分会职务


党政职务


 

 

 


分 会 意 见

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

校 工 会 意 见

 

 

 

 

签字:

年   月   日

 

 

 

 

盖   章

年    月   日

 

 

 

 

盖   章

年   月   日

注:1、本表一律使用A4纸打印,一式两份。2、主要事迹的内容要占表格内八分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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